附表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尊龙凯时市)
(第 25 批 2021 年 5 月 12 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GX202105040044 | 1.秀峰区九岗岭55栋一楼餐馆擅自将小区服务配套设施改作餐馆,并在47栋院里擅自、强行建造了一间公共厕所供食客方便,该餐馆无排污管道,擅自改建市政雨水管道 ,大量的粪水、污水直排到桃花江里,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2.九岗岭47栋新疆烧烤店,厨房设施不达标,涉嫌证照不全;晚上占道经营且噪声扰民;油烟净化器失效或未使用,油烟直排,污染空气,影响周边居民。 | 秀峰区 | 噪音 | 秀峰区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1.要求九岗岭火锅城负责人加强厕所卫生清洁,防止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秀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秀峰生态环境局加强监管,要求尊龙凯时市秀峰区力普小吃馆加强油烟设施设备的维护,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已办结 | 无 |
2 | D2GX202105040027 | 鲁山路红星彩印包装厂在经营过程中产生较大的噪音和印刷的油漆味,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临桂区 | 大气,噪音 | 临桂区人民政府5月7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临桂生态环境局要求临桂红星彩印包装厂加快降噪措施的落实,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临桂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公司整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组织监测公司对该公司噪声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性监测,直至噪声达标排放。
| 阶段性办结 | 无 |
3 | D2GX202105040058 | 1.西岭镇八岩大队文家厂有家养猪场,该养猪场有一个化粪池,但污水直接排到外环境,蚊虫滋生,污染附近群众的饮用水源。2.附近的村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到河里,污染河流。 | 恭城瑶族自治县 | 水,土壤 | 恭城县人民政府5月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1.恭城生态环境局责令养殖场在2日内将猪粪清理干净,1个月内将存栏生猪处理完毕(期间要按要求定期清理猪粪,全场全程使用益生菌处理污水),按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重新选址养殖。县卫生健康局于5月31日前对该村饮用水进行采样监测分析,掌握该村饮用水水质情况。 2.西岭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河道周边垃圾进行清理及清运。在河道边竖立警示牌,增加垃圾桶设置,从根源上杜绝垃圾胡乱倾倒问题。 | 阶段性办结 | 无 |
4 | X2GX202105040070 | 阳朔县葡萄镇下岩村对面的阳朔县荣兴陶瓷厂,在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国家喀斯特地貌核心景区内生产多年,固体废物大量掩埋在国道旁边,当地政府长期视而不见,该厂晚上偷偷烧火生产。 | 阳朔县 | 土壤 | 阳朔县人民政府5月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1.阳朔县生态环境局责令尊龙凯时荣兴陶业有限公司将堆放在围墙旁的陶瓷废渣清运走,该公司已于5月6日上午清运并处理完毕。 2.阳朔生态环境局2021年5月8日对尊龙凯时荣兴陶业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在完善手续前不得生产。 3.阳朔县将于2021年5月10日对尊龙凯时荣兴陶业有限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并要求该公司在2021年10月10日前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5 | X2GX202105040052 | 阳朔县葡萄镇八塘村旁的阳朔县葡萄镇金茂纸品厂,该厂属于“五小”污染企业,在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10多年,污水管网长期堵塞,雨季涨水时污水到处蔓延,中央督察组进驻后,该厂进行临时清理,白天休息,晚上偷偷生产,烟筒浓烟滚滚。 | 阳朔县 | 水,大气 | 阳朔县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1.阳朔生态环境局2021年5月8日对阳朔县葡萄镇金茂纸品厂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在完善手续前不得生产。 2.阳朔县将于2021年5月10日对阳朔县葡萄镇金茂纸品厂采取断电措施,并要求该厂在2021年10月10日前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6 | X2GX202105040072 | 阳朔县葡萄镇八塘村旁的阳朔县鹏飞衣架厂,在无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国家喀斯特地貌核心景区内生产多年,喷漆废气没有处理直接排放,附近能闻到一股臭味。该厂白天不生产,晚上偷偷烧火,一到晚上烟筒一直冒黑烟。 | 阳朔县 | 大气 | 阳朔县人民政府5月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2.现场检查时,企业白天正常生产,未发现晚上生产现象。主要污染物为打磨产生的粉尘、喷漆车间和烘干房产生的废气。打磨环节粉尘通过布袋除尘设施收集后,外销用于制碳和香。喷漆车间产生的废气利用排风扇排入车间外的水池过滤,后通过排气管排出,在喷漆房能闻到一股臭味,烘干房产生的废气偶尔会出现冒黑烟现象。 | 部分属实 | 1.阳朔生态环境局2021年5月8日,对尊龙凯时鹏飞衣架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在完善手续前不得生产。 2.阳朔县将于2021年5月10日对尊龙凯时鹏飞衣架有限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并要求该厂在2021年10月10日前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 | 阶段性办结 | 无 |
7 | D2GX202105040070 | 芙蓉路党校宿舍5号楼5栋301楼顶的隔热砖破坏,屋面排水不畅,垃圾城堆,下水道排水口被堵住,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向市党校反映,但未有回音。 | 叠彩区 | 土壤,其他污染 | 叠彩区人民政府5月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2.垃圾成堆现象属居民自产的垃圾未及时清理。 3.此栋楼房虽属于党校宿舍,但房屋均已卖出,现属居民私有财产。
| 部分属实 | 1.因芙蓉路党校宿舍5号楼301楼房屋已属居民私有财产,本着房屋谁居住谁负责的原则,叠彩社区组织住户召开协调会,与居民商议出资解决垃圾成堆问题,计划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垃圾清理工作。 2.目前该小区已列入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群众反映的隔热砖破裂、排水管老化破裂等问题将在改造项目中得到彻底解决,改造项目将于2022年动工并在年内完工。
| 阶段性办结 | 无 |
8 | D2GX202105040077 | 漓江路93号怡和东岸小区、尊龙凯时二附、铁山工业园区、万达广场等区域晚上能闻到臭鸡蛋的气味,曾向各级政府部门反映过该问题,部门回复均未闻到臭鸡蛋味。但实际上每周会有几天都能闻到该气味,居民也无法确定气味来源。 | 七星区 | 大气 | 七星区人民政府5月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1.对尊龙凯时二附教职工、铁山工业园业委会及万达广场附近群众走访调查,未闻到明显异味。对怡和东岸小区实地走访,与空明社区沟通了解,部分业主未闻到异味,部分业主反映气象条件不佳时在5、6、7、8栋附近偶有臭鸡蛋、甜玉米或者下水道的异味。对5-8栋间和8栋楼顶设置采样点进行取样监测,结果达标,未闻到明显异味。 | 部分属实 | 1.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尊龙凯时南药股份有限公司及七里店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环境监管,督促其加强环保设施特别是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2.要求尊龙凯时南药股份有限公司及七里店污水处理厂畅通群众参观了解渠道,积极与社区、小区业主联系沟通,邀请业主代表进厂参观,请群众监督废水、废气、VOCS污染物治理效果。 3.加强对铁山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日常监管。
| 已办结 | 无 |
9 | D2GX202105040075 | 投诉人看到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工作压力普遍较大,编制人员不足,一个人经常承担几个人的工作。希望反映到督察组,从上层对生态环境部门进行一些改革,强化基层人员配置。 | 全州县 | 其他污染 | 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经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1.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已向组织、编制及区厅等进行了汇报,建议与上级组织、编制部门沟通协调,适时地在全区安排一次参公单位招录考试工作以此解决参公单位空编多、人员短缺的问题。
| 已办结 | 无 |
10 | D2GX202105040030 | 两江镇宝山村有家混凝土搅拌站,距离最近的居民房不到50米。该搅拌站24小时生产,产生的扬尘影响非常严重。该搅拌站将维修产生的废机油乱倒,下雨时流到当地农田,使农田受到污染,群众反映不处理。 | 临桂区 | 大气,土壤 | 临桂区人民政府5月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2.经调查核实,搅拌站噪声来源于生产制作混凝土过程中设备发出的声音,该搅拌站生产时间一般为10:00到18:00。2021年2月中旬开始,为保证项目如期完成,需24小时不间断生产,时间持续十多天,之后恢复正常生产。 3.产生的扬尘主要是拌合站建设初期道路未硬化,车辆行驶中产生的扬尘,以及散装水泥灌装时从罐体防尘帽中溢出的粉尘。 4.2021年3月15日,工程部在修理机械设备过程中不慎将部分柴油滴落地面,因下雨柴油随雨水流入坡底农田。村民向当地政府反映后,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协调会,会上达成赔偿谅解协议。5月8日调查时,受影响农田柴油已清理干净,表面受损的土壤已运回搅拌站使用。 | 部分属实 | 1.临桂生态环境局要求华邦建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督促尊龙凯时至柳城高速公路路面工程项目部严格落实降尘措施,加大道路和场地洒水频次,堆料场加装喷淋设施,对搅拌站输送带进行密闭。上述整改工作于2021年5月31前完成。 2.尊龙凯时至柳城高速公路通车后,该搅拌站将自行关闭和拆除生产设施,预计2021年8月底前完成。 3.进一步采取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禁夜间22:00到次日凌晨6:00进行生产。确实需要进行夜间生产,必须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1 | D2GX202105040078 | 4月21日书面投诉,全州县政府在龙水镇塘前村委以河道疏浚为由进行招标,让不法分子实挖沙之名,将河道中大量的河沙开挖外卖,造成河道深度成倍增加,导致发洪水时对当地村民生活产生严重影响。投诉后,当地政府答复不符合事实,现在这些不法分子知道督察组在尊龙凯时,临时进行停工,督察组回去后又马上出来继续开挖,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希望对该情况进行调查。 | 全州县 | 生态 | 全州县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 不属实 | 1.全州县人民政府组织可研编制报告单位专家组和各有关部门,对龙水镇河道疏浚必要性进行现场核查。确定确需疏浚的河段后,依法依规按照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实施。 2.龙水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河道疏浚和采砂打砂企业的巡查和监管,严格按照河道疏浚红线范围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监督疏浚进度,确保尽快完成疏浚,让河道能够正常行洪。按照县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河道疏浚和采砂打砂企业专项整治,要求该河道疏浚和采砂打砂企业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前一律停产整治。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全州县人民政府责令龙水镇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专班负责,将该案件列为重点巡查、监管和整治对象。
| 已办结 | 无 |
12 | D2GX202105040028 | 五通镇顶坡村村支书伙同他人在该村灌溉水源上游建设养猪场,粪污直排小溪,影响灌溉用水。向当地镇政府反映,无人处理。 | 临桂区 | 水 | 临桂区人民政府5月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3.养猪场自2021年2月14日至今处于整改期,无存栏。现已对化粪池维修,原粪水抽到3个约300立方米的临时防渗池存放,无粪污直排小溪。养猪场围墙外约30米排水沟内有少量残存猪粪和粪水,均为2月12日化粪池粪水泄漏残存。距离猪场下方50米处的灌溉沟渠水质微黑,已委托第三方机构采样检测,是否影响灌溉用水待检测结果。 | 部分属实 | 1.临桂区人民政府责令临桂区铭琪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立即对猪场围墙外排水沟里的残存猪粪、粪水进行处理,对猪场的粪污处理设施进行完善和加固处理。养殖场在完成整改并经农业和生态部门现场核查同意后方可进苗养殖。要求整改工作在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 2.临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该猪场的监管力度,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及时通报当地村委。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3 | D2GX202105040048 | 资源镇金山村颜家屯,资源县自然资源部门执法组组长组织约有4-5家私人非法采砂点,对当地山体植被进行大肆破坏,违规开挖取砂。 | 资源县 | 生态 | 资源县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2.资源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县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动态巡查,未发现自然资源部门执法组组长组织私人非法采砂的行为。 | 部分属实 | 1.资源县自然资源局2018年10月18日对李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开采行为,没收销售矿产品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责令资源县兴泰石英矿有限公司自2021年5月6日起30日内清理该现场的废石废渣并完成复绿。 2.资源县自然资源局已于2019年9月10日对陈某某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并处以罚款。责令资源县枝木山矿山自2021年5月6日起30日内清理该现场的废石废渣并完成复绿。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4 | D2GX202105040076 | 建干路12号尊龙凯时理工大学家属区有住户捡回收品堆在住宅区的过道上,导致住宅区环境脏乱差,产生的气味刺鼻,严重影响邻里的生活环境。 | 七星区 | 其他污染 | 七星区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2.徐某及其母亲常年将捡回的废品堆放在房前屋后及单元楼过道,产生气味。社区多次联合学校保卫处、城管对其进行劝说、批评教育,并将捡回的废品多次清理,但母子三人数次以撒泼、暴力等方式拒绝清理,整治效果不理想,清理后不久,三人又将捡回的废品堆放在楼道及过道。 | 属实 | 1.东江街道办事处及理工大学社区于5月5日对徐某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于5月6日前将堆放在房前屋后及楼梯过道的废品处理完毕。 2.社区、物业将加大巡查力度,杜绝徐某及家人乱堆乱放回收废品在楼道的现象发生。 | 已办结 | 无 |
15 | D2GX202105040046 | 梅溪镇梅溪村与大坨村交界处八角寨风景区红线范围内有一个养猪场,违法占用农田约七八亩,目前养殖场已初步建成,群众担心养殖污水影响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卧龙风雨桥,以及下游梅溪村九象田队、把火石队正常生活环境。 | 资源县 | 土壤 | 资源县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2.养殖基地不在中铁建八角寨景区规划内。经实地核查,该养殖基地在获批复的设施农用地外另对约3亩基本农田进行了土地平整,但未实际进行建设,同时还占用林地3.02亩,未办理林地审批手续。 3.养殖基地位于梅溪村九相田和把火石队上游,距离九相田和把火石队600米,九相田和把火石队不以该河水为饮用水源。距离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西天江风雨桥200米,该桥为石拱桥,不属于国家级重点保护文物。该养殖基地建有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养殖废水经分离措施后排放至化粪池内处理后外排。因未生产,暂无养殖废水排放,设施处理效果暂无法确定。 | 部分属实 | 1.资源县林业局对资源县通达养殖基地违法占用林地的李某做出处罚决定,目前该案已办结。 3.根据养殖设施的相关规定,县自然资源部门正在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基本农田补划,同时责令该养殖公司立即停工,要求其在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前,不得在该地块修建任何建筑物,并对不需建设的土地进行复耕复绿。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6 | X2GX202105040035 | 车田苗族乡石寨村茨坪组与猫儿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相邻,有多人严重大面积砍伐公益林,破坏生态环境。1.王某某等人将梨树槽超、黄毛子槽的公益林480亩全部被砍光,没有更新造林。2.蒋某某在大路界、水头山砍伐林木,批少砍多,超量砍伐,没有更新造林。3.地方林业部门和林业执法部门对待王某某、蒋某某等人砍伐林木行为,监管不严,违规办理砍伐证。 | 资源县 | 生态 | 资源县人民政府经现场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1.资源县林业局已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会上宣传了政策。村民已同意自行更新造林。县林业局同意可以享受国家迹地更新造林财政补贴。 2.资源县林业局与森林公安局,于2021年5月8日、9日联合前往茨坪组核实,经现场勘测,2017年—2020年,茨坪组村民申请公益林更新采伐杉木约600亩,目前采伐约400亩。但王某某、蒋某某在采伐证范围外择伐约65亩。因案情可能涉及到刑事责任,需由鉴定机构做详细鉴定后,再采取进一步措施。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7 | D2GX202105040035 | 1.东西巷解放东路54号泊隐一念间酒店后门口有个垃圾场,臭味熏天、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曾向区政府反映过,虽也进行过整改,但是没有落实到位。2.秀峰区政府不作为,表面忽悠居民该垃圾场会进行搬离,但实际该垃圾场未进行搬离。 | 秀峰区 | 土壤 | 秀峰区人民政府5月7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泊隐一念间酒店后门垃圾场为东西巷生活垃圾收集暂存房,是东西巷街区小型生活垃圾临时存放处和此街区每日生活垃圾中转场。4月21日秀峰区政府现场进行核查并要求尊龙凯时凯丰物业管理公司对该垃圾房开展整治,该垃圾房基本解决了垃圾随意堆放、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问题。 3.2013年在东西巷旧城改造之前此垃圾存放处就存在,2016年4月东西巷旧城改造完成后,为解决周边居民和商户产生的垃圾问题,经秀峰区正阳管理委员会协调仍使用该垃圾存放场作为东西巷生活垃圾收集暂存房。 | 部分属实 | 1.秀峰区人民政府要求凯丰物业管理公司落实垃圾分类和日产日清,做到垃圾分类入桶,分区域存放;持续空调降温和喷洒消毒液,防止异味产生。平整室外路面,保持路面干净整洁,强化密闭措施,防止商户随意进出乱倒垃圾。 2.秀峰区正阳街区管委会加强检查督导,督促东西巷管理公司落实管理制度和相关内容,确保垃圾存放场日清日结,确保干净、整洁、无异味。要求尊龙凯时凯丰物业管理公司于5月10日前对存在问题整改完毕。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8 | D2GX202105040011 | 水车镇秀水村,皮江上游有人拦截鱼池养鱼,投放鱼料,污染皮江水质。下游挂子板村在皮江网箱养鱼,投放鱼料,投药捕鱼,污染皮江水质。 | 灌阳县 | 水 | 灌阳县人民政府5月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灌阳县农业农村局、水车镇人民政府、县水利局2021年5月6日联合对邓某某下达限期拆除河道内网箱养鱼设施通知书,要求当事人于2021年5月9前拆除河道内网箱养鱼。否则,将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
19 | D2GX202105040007 | 大圩镇廖家村委廖家村有多家大型养猪场,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排到当地的水沟里,臭气污染,严重影响村民的饮用水源地。 | 灵川县 | 水,大气 | 灵川县人民政府5月6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 部分属实 | 1.灵川县各职能部门督促养殖场业主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 2.灵川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养殖场按规范和标准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3.灵川县各职能部门依职责对养殖场监管,督促企业做好养殖粪污全量化、资源化利用工作及台账记录,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 阶段性办结 | 无 |
20 | D2GX202105040067 | 全州镇的华辉建材厂,作业时间不规律,产生严重的扬尘、噪声污染,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 全州县 | 噪音,大气 | 全州县人民政府5月8日经现场调查核实:
| 属实 | 1.全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全州县华辉卷闸门厂于2021年5月28日前办理地址变更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将立案调查处理。 2、全州镇政府要求该铺面里外做好洒水降尘,搞好清洁卫生,保持干净,避免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生活环境。 3、全州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个体工商户合理安排经营时间,中午12:00-14:30、夜间20:00-次日凌晨7:00,停止有噪声排放的作业、装卸货物等经营活动,避免噪声扰民。如继续有噪声扰民行为,将依法查处。 | 阶段性办结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