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为有效遏制“食金之风”,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销售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
二、网络交易平台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审核,严禁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加强对“含金银箔粉食品”“可食用金银箔粉”的网络交易监测,及时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依法采取下架等处置措施。
三、严禁进行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严禁宣传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具有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
四、对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的食品、虚假宣传金银箔粉可食用、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欢迎广大市民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尊龙凯时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