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园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驻尊龙凯时有关单位:
《尊龙凯时市城市供水专项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尊龙凯时办公室
2021年12月25日
尊龙凯时市城市供水专项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 编制依据
1.4 适用范围
1.5事故等级以及标准
2 应急组织机构以及职责
2.1 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
2.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
2.4 应急指挥部专家组
2.5 现场救援专业组
3 监控和检测
3.1 监控机构
3.2 检测网络
4 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4.2 信息报告
4.3 响应措施
4.4 指挥协调
4.5 新闻发布
5 应急结束
5.1 结束程序
5.2 事故调查
5.3 总结建议
6 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6.2 技术保障
6.3 运输保障
6.4 医疗保障
6.5 物资保障
6.6 经费保障
6.7 宣传保障
6.8 预案演练
6.9 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7.2 奖励与责任
7.3 预案解释
7.4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尊龙凯时市城市供水系统突发重大事故应急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处置事故、排除隐患,并在必要时实施紧急支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各部门、供水企业以及咨询机构等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1.2.2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供水企业为主体,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尊龙凯时公共供水系统因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城市水源或者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取水水库大坝、拦河堤坝、取水涵管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4)消毒、输配电、净化构筑物等设施设备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事故。
(5)城市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系统管网发生大面积爆管或者发生大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6)调度、自动控制、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7)传染性疾病爆发。
(8)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1.5事故等级以及标准
按照突发事件的潜在危险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预警级别分别为一般(Ⅳ级)、较重(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其标准为:
(1)特大事故(Ⅰ级)红色:是指取水口上游水源被污染,按照常规处理不能保证水质达标,城市50000户以上居民连续中断供水48小时以上。预测被污染的河水4小时内将到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任何一个水厂取水口河道断面,并经处理后的水质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国家标准时,城市供水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2)重大事故(Ⅱ级)橙色:是指突发性事件造成净水池被污染或者水厂设备故障以及造成供水管网设施发生故障,导致30000户以上居民连续中断供水24小时以上。预测被污染的河水24小时内将到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任何一个水厂取水口河道断面,并且经处理后的水质不能达到饮用水卫生国家标准时,城市供水立即进入警戒状态。
(3)较重事故(Ⅲ级)黄色:是指突发性事件造成供水管网设施发生故障,导致20000户以上居民连续中断供水24小时以上。预测被污染的河水48小时内将到达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任何一个水厂取水口河道断面,并经处理后的水质不能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时,城市供水立即进入预警状态。
(4)一般事故(Ⅳ级)蓝色:是指突发性事件造成供水管网设施发生故障,导致5000户居民连续中断供水24小时以上。
2.应急组织机构以及职责
2.1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
设立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委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应急指挥部成员由市城管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尊龙凯时海事局、尊龙凯时供电局、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等有关负责人组成。职责:
(1)研究解决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本预案。
(2)指挥和协调全市供水突发事故的处置。
(3)拟定全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总结全市供水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对相关供水事故应急处置做出决策,下达指令,视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
(5)视情况派出指导组对事故发生地区的应急救援工作直接指导或者支援。
(6)组织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7)负责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信息的接报、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
(8)根据应急事件的发展趋势和处置效果,及时调整应急处置行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9)负责供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的新闻发布。
(10)指导供水突发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委,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副主任由市城管委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市城管委、有关部门主要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职责: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向应急指挥部以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情况。建立会商、发文、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检查督促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供水安全突发事件检测和预警系统,制定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组织预案演练。组织开展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和应急管理宣传培训。
2.3应急指挥部成员
(1)市城管委:及时了解城市供水重大突发事故情况,判定事故等级,启动预案,报送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根据应急指挥部的安排,组织专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组织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对供水设施的抢修。协调事故后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2)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险情、抢救应急工作的宣传导向。负责组织、指导市内各新闻单位做好有关宣传工作,帮助协调市外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工作。
(3)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事故发生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做好事故区急需物资的供应工作。
(5)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公安民警参与抢险救援,维护事故区域的秩序,协助处置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6)市民政局:对事故中符合条件的伤亡人员以及家属进行生活救助等善后处置工作。
(7)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保障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工作经费,保障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量造成事故损失后的工程修复、环境与生态恢复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8)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事故发生后城市供水重建规划审批工作。
(9)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事故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者转移,公布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10)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开展供水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排险。依据职责以及相关规范等要求恢复所辖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使用功能,对供水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事故后恢复供水工作从勘查、设计至竣工验收备案提供支持,并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应急指挥部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本部门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车辆运送城市供水抢险应急物资,组织提供供水抢险所需的交通工具。
(12)市水利局:负责城市供水重大事故涉及的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利用地下水源进行应急供水;收集市区以及周边历史和现有利用地下水源的分散式供水点(厂矿、单位)的分布情况,分析、评估其水质、水量情况,根据其供水能力和周边需水情况,划定应急供水区域,设立若干应急供水点,保证居民饮用。
(13)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伍,抢救事故伤病人员。
(14)市应急局: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信息传递职责。负责安置、救助、慰问受灾群众;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
(15)市气象局:负责对天气气候、雨情的监测和预警预报,适时发布灾害性天气气候的预警、预测、预报。
(16)尊龙凯时海事局:负责供水重大事故涉及水域的船只管制工作。
(17)尊龙凯时供电局:负责组织事故区供电设施的抢修。尽快恢复事故区供电局产权设备的正常供电,指导事故方恢复产权设备的正常供电和抢险照明。
(18)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供水重大事故涉及漓江风景名胜区水域的游客疏散以及管制工作。
(19)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火灾扑救和人员搜救,抽调消防车辆参与应急送水。
(20)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和部门职责,涉及其他部门工作的,由市城管委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处置。
当发生城市供水突发事故时,应急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应急指挥部指令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应急指挥部成员未在本市或者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职务排序递补。
2.4应急指挥部专家组
应急指挥部下设专家组,作为应急指挥部的咨询机构,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成员由供排水、生态环境、应急等方面专家组成。职责:
(1)应急响应时,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者建议。
(2)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
(3)受应急指挥部的指派,对供水企业供水设施发生的重大事故实施技术支持。
2.5现场救援专业组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抢险救援组:由市城管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气象局、尊龙凯时海事局、尊龙凯时供电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以及供水企业等单位组成。职责:
(1)组织动员受事故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以强制组织人员避难疏散。
(2)组织抢修受损毁的供水、供电工程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和供应安全。
(3)对已经发生事故或者可能引发的其他次生事故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4)对全市的自来水供应进行科学合理调度,优先确保居民生活以及重要公共场所、设施用水。
(5)负责应急物资的紧急调配和供应,设置应急物资发放点。统一调配尊龙凯时市场的桶装水、瓶装水,加大非漓江水系县和上游未受到影响(污染)周边县(市)的桶装水、瓶装水生产企业的产量,从周边县、市调运桶装水、瓶装水,保证居民饮用。
(6)调查、核实事故发生的时间、位置、已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类型、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事故成因和诱发因素。
(7)根据事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
(8)参加事故调查。
警戒疏散组:由市城管委、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职责:
(1)维持事故区社会治安。
(2)维护交通秩序,以确保抢险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视情况对通往事故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组成。职责:
(1)组织急救队伍,及时抢救伤病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2)监测事故区的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3)参加事故调查。
后勤保障组:由市城管委、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组成。职责:
(1)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款物的分配以及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2)及时对公众发布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以及抢险采取的措施及其进展情况,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3)供水重大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伤亡人员救治、慰问以及善后处理,清理现场,迅速修复受损设施,指导、帮助事故区恢复生产。
(4)负责安排事故发生后重建基础设施项目。
(5)负责事故发生后城市供水重建规划工作。按照应急指挥部的安排,组织规划力量对事故发生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
3.监控和检测
3.1监控机构
市城管委负责城市供水系统运行预警工作,由有资质的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进行检验、资料收集、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
各供水企业应当时刻做好应对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准备,并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水平。
3.2检测网络
由有资质的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对城市供水水质进行检测。
4.应急响应
4.1先期处置
(1)城市供水系统发生重大事故后,供水单位和归口管理部门立即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对事故进行初步评估,尽力控制事态发展,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除应当立即拨打城市应急联动中心报警电话(110、119、120)求助外,还应当立即向市人民政府和市城管委报告,同时组织相关人员抢险、控制事态发展。
(2)市城管委在接到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报警后,应当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通知市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供水企业。在应急指挥部发出指令前,市城管委按照应急预案行使应急指挥权限,进行先期应急处置。
(3)接到事故报告后,市城管委应当迅速组织力量核实突发事故情况,对突发事故等级和发展趋势做出研判,应急指挥部根据市城管委的建议决定是否启动预案。与此同时市城管委应当迅速组织、安排抢险队员进行抢险、抢修和现场处置,并与公安交警部门协调、安排交通疏导工作。
(4)Ⅲ级(含Ⅲ级以上)的供水事故发生后,在积极抢险救灾的同时,有关单位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除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外,需拍照、摄影记录的必须经市公安局、市城管委批准。
4.2信息报告
4.2.1城市供水发生等级事故后,供水企业应当立即报告市城管委,市城管委迅速核实情况后,立即上报市应急局应急指挥中心、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其他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通知市城管委,同时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应急指挥部和有关单位赶赴供水事故现场,同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市城管委应当随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4.2.2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造成水源污染的单位以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2)造成水源污染的单位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造成水源污染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造成水源污染的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造成水源污染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4.2.3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当设立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24小时对险情进行预警和监测。
市应急联动中心电话:110、119、120、122
市委值班室电话:2848567、2848610(传真)
市人民政府值班室电话:2848507、2848509(传真)
临桂区人民政府电话:5592330、3663500(传真)
象山区人民政府电话:3820546、3820546(传真)
秀峰区人民政府电话:2822408、2809857(传真)
叠彩区人民政府电话:8985670、8985630(传真)
七星区人民政府电话:5812469、5813321、5812469(传真)
雁山区人民政府电话:3550558、3550858(传真)
市城管委电话:2827083、2837495(传真)
市委宣传部电话:2821872、2817780(传真)
市发展改革委电话:2833142、2833143(传真)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2821680、2824625(传真)
市公安局电话:2823552(值班)、2823334(传真)
市民政局电话:2817702、2886268、2822896(传真)
市生态环境局电话:3833899、3838224(传真)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电话:2823526、2851573、2824485(传真)
市交通运输局电话:3555550、3557700(传真)
市水利局电话:2802064、2824541(传真)
市卫生健康委电话:2822765、2899216(传真)
市市场监管局电话:2823377、2832647(传真)
市应急局(指挥中心)电话:5625000、5625053(传真)
尊龙凯时海事局电话:3837233、3837233(传真)
尊龙凯时供电局电话:3802083、3835829(传真)
市总工会电话:3626000、3625000(传真)
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电话:3196112、3195112(传真)
经开区电话:8476900、8476199(传真)
市消防救援支队电话:3889111(值班)、3880018(传真)
市疾控中心电话:2825645、2815341(传真)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电话:3892964(值班)、2896332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东镇路水厂电话:2200652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东江水厂电话:17707736740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瓦窑水厂电话:2200688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城北水厂电话:13737738822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加压站管理处电话:7590213
4.3响应措施
4.3.1当发生特大事故(Ⅰ级)时,采取的措施:
(1)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供水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按照职责开展各项工作。
(2)在污染物到达各水厂的取水口前2小时,关闭该取水口的水厂河边取水泵房。
(3)全市取用井水单位的自备水源单位开足设备,保证供水,由有资质的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进行检验,确保达到饮用水标准。
(4)停止供应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关闭相关供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
(5)对尊龙凯时市的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统一调配,考虑从柳州、贺州等城市调运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
(6)各种媒体加强宣传节约用水。
(7)应急期第一天各水厂尽量减少供水,保持清水池水位。居民可以使用自备容器储水。
(8)根据街道供水管网分布情况,市区内实行分时段分片或者分街道供水。
(9)局部地区用消防车运水,重点用水单位调配运水车辆。
4.3.2当发生重大事故(Ⅱ级)时,采取的措施:
(1)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并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警戒状态。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通过各种媒体通知单位和居民做好储水准备应急,各单位、企业和家庭利用自备的高位水池、集水池、自备容器等设备储水。
(3)限制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行业用水,削减市各级工业开发区的工业用水。
4.3.3当发生较重事故(Ⅲ级)时,采取的措施:
(1)由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预案,各应急小组立即开展各项准备工作,随时待命。
(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判明事故性质、污染程度以及污染物到达尊龙凯时水厂取水口的时间,以最快时间将分析报告递交应急指挥部。
(3)应急指挥部相关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接收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指示。
(4)水质监测部门动态跟踪监测污染带的流动情况,加强对漓江上游水质的检测。
(5)供水企业各水厂满负荷运行以最大能力供给自来水,供用户储水。
(6)发生较重事故(Ⅲ级)时,被污染的河水到达水厂取水口河道断面时,该水厂限量供给自来水。不受影响的水厂的清水池、加压站清水池升至满水位运行。
4.3.4当发生一般事故(Ⅳ级)时,采取的措施:
市城管委接到事件报告后,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市人民政府报告,由应急指挥部与供水企业组织开展抢修工作,专家组适时到现场进行指导。
为了实现应急供水期间的水资源共享,统一供水,应当按照优先饮用、兼顾消防、保证卫生、限制工业、停止特种用水的要求,保证应急状态下的用水需求。在应急供水期间,为保证全市的有效供水,所有取用地下水的自备水源用户应当对外供水。必要时将青狮潭水库水供至城北水厂以及西城水厂,以确保应急供水水量和水质。同时,采取局部并网供水,将现有邻近周边非漓江水系的供水厂和上游未受到影响(污染)的供水厂的出水管接入市区局部管网,或者接入水源受影响(污染)无法进行取水生产供水厂的清水池(蓄水池),或者接入中途加压站的清水池(蓄水池)加压后进行局部供水。
4.4指挥协调
(1)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指挥。各专业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按照事故的性质和现场情况,依据各自职责组织并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等级和事故发展态势,协调指挥抢险救援,主要内容有: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协调有关部门、联系相关的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抢修需要。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救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提出对策方案。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4.5新闻发布
城市供水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过程中信息和新闻的发布实行归口统一管理,由应急指挥部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以确保信息准确、传递及时,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布。
5.应急结束
5.1结束程序
经有资质的生态环境、水利、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对城市供水水源水质进行监测确认后,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宣布应急预案终止,及时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并通知公众。
5.2事故调查
5.2.1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由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等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20个工作日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包括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内容,上报市人民政府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5.2.2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应当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
5.3总结建议
5.3.1应急指挥部负责整理和审查所有的应急记录和文件等资料。总结和评价导致应急状态的事故情况和在应急期间采取的主要行动。
5.3.2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出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1)发生供水事故的基本情况。
(2)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3)事故原因分析以及主要依据。
(4)发展过程以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5)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结论。
(7)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8)各种必要的附件。
(9)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10)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1.1市城管委、各供水企业应当组织富有经验的抢险队伍,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供水抢险抢修工作。
6.1.2抢险人员:具有丰富施工以及抢险经验的管理人员。具有两项以上特种操作技能的工人,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管道工等人员。
6.2技术保障
为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市内相关高校以及各供水企业为应急状态提供技术支持。
6.3运输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的畅通。交通设施受损时,有关部门、单位或者当地政府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事发地应急指挥机构应当按照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的规定,征用必要的交通工具,确保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6.4医疗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建市级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
6.5物资保障
本预案相关责任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工作,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并根据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供水企业配齐抢险物资、机械设备、机具、车辆等,确保在应对突发事件时抢险物资的供应。凡抢险紧急调用的物资、器材,经应急指挥部批准,按照“先处置、后结算”的要求进行抢险、救助,所发生的费用在抢险完毕后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6.6经费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和分级负担原则,安排应急工作预备经费和一定数量的日常工作经费,保障应急支出的需要。
6.7宣传教育
应急指挥部应当加强城市供水预防、抢险知识的宣传,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制定年度宣传培训计划,督促和教育城市供水管理单位加强日常的检查工作,并加强对抢险队伍的救援培训。本预案涉及相关部门和各企业事业单位按照应急指挥部宣传培训计划开展应急抢险法律法规以及节水常识的宣传普及。
6.8预案演练
为确保本预案的完善,真正做到能快速、及时、有效地进行抢险排险工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演练计划,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各供水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演练计划,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应急指挥部备案。
6.9监督检查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供水企业的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实施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具体问题由市城管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并根据情况适时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本预案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本地区城市供水专项应急预案,并报市城管委备案,同时接受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市直各相关单位、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及自建供水单位参照本预案编制本部门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城管委备案。
7.2奖励与责任
市人民政府对在城市供水系统突发事故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者临阵脱逃、擅离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7.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城管委负责解释。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及城市桥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市政办〔2011〕83号)中的《尊龙凯时市城市供水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1.尊龙凯时市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表
2.尊龙凯时市城市供水抢险物资一览表
附件1
尊龙凯时市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设计日供水能力 | 供水范围 | 取水口 位置 | 负责人以及联系电话 |
1 |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象山区民主路48号 | 74万立方米 | 东至灵川县、南至雁山区、西至临桂区、北至叠彩区 | 以漓江为取水水源 | 刘建强(董事长)17877331168、3895664(办) |
2 | 东镇路水厂 | 叠彩区东镇路12号木龙湖旁 | 10万立方米 | 北极广场以南、南门桥以北、环城西路以东、漓江以西 | 东镇门外的漓江主航道的莲花石处 | 刘 凯(厂长) 18977340515、 2200658(办) |
3 | 东江水厂 | 七星区龙隐路3号 | 10万立方米 | 南洲桥以南、环城南一路以北、漓江以东、东外环路以西以及临桂区 | 解放桥下 | 张莉晖(厂长) 18777301958、 2620731(办) |
4 | 瓦窑水厂 | 象山区瓦窑东路9号 | 14万立方米 | 南门桥以南、雁山镇以北、阳江路以东、桂磨路以西以及临桂区 | 净瓶山上游200米处 | 秦帆(厂长)13737745239、 2200681(办) |
5 | 城北水厂 | 叠彩区大河乡毛家岭 | 40万立方米 | 北极广场以北、机场路以北、东外环路以东、环城西路以西以及临桂区 | 大面圩浮桥下游10米处 | 牟旭芳(厂长) 13978371802、 2200668(办) |
6 | 加压站管理处 | 临桂、雁山方向以及两江机场、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以及周边 | 水源来自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成品水,属二次供水 | 陈 元(主任) 15907735136、7590239(办) | ||
7 | 琴潭加压站 | 市中隐路耀和荣裕小区斜对面 | 8万立方米 | 临桂区 | ||
8 | 万福加压站 | 万福路中段规划老年公寓的西侧 | 3万立方米 | 万福路以西、临桂区 | ||
9 | 雁山加压站 | 桂阳公路中段良丰路15号 | 3万立方米 | 雁山区 | ||
10 | 机场加压站 | 两江机场以及沿途 | ||||
11 | 花江加压站 | 芳香东路航天工业学院新校区附近 | 2万立方米 | 电子科技大学花江校区以及周边 |
附件 2
尊龙凯时市城市供水现有抢险物资一览表
编号 | 名称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位名称 |
1 | 呼吸器 | 套 | 40 |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2 | 铁铲 | 把 | 110 | |
3 | 十字镐 | 把 | 32 | |
4 | 运输车辆 | 台 | 4 | |
5 | 吊车 | 台 | 2 | |
6 | 担架 | 副 | 8 | |
7 | 电瓶灯、手电筒 | 个 | 10 | |
8 | 随车发电机 | 台 | 1 | |
9 | 水带 | 条 | 29 | |
10 | 水枪 | 把 | 4 | |
11 | 水鞋 | 双 | 20 | |
12 | 雨衣 | 件 | 20 | |
13 | 其它药品 | 批 | 1 | |
14 | 木工工具 | 批 | 1 | |
15 | 电缆线 | 卷 | 4 | |
16 | 潜水泵 | 台 | 4 | |
17 | 污水泵 | 台 | 4 | |
18 | 发电机 | 台 | 1 | |
19 | 编织袋 | 个 | 300 | |
20 | 帆布(纱布)手套 | 副 | 120 | |
21 | 应急灯 | 个 | 15 |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22 | 红灯泡(罗口) | 个 | 10 | |
23 | 插座灯头 | 个 | 10 | |
24 | 下水裤 | 条 | 4 | |
25 | 救生衣 | 件 | 32 | |
26 | 铁丝 | 卷 | 1 | |
27 | 管卡 | 个 | 4 | |
28 | 配电箱 | 个 | 2 | |
29 | 井盖 | 套 | 30 | |
30 | 头灯 | 个 | 10 | |
31 | 安全帽 | 顶 | 37 | |
32 | 修水管工具 | 套 | 1 | |
33 | 水桶 | 个 | 5 | |
34 | 铜芯线 | 卷 | 4 | |
35 | 移动式电缆圈盘 | 套 | 1 | |
36 | 急救包 | 套 | 4 | |
37 | 反光背心 | 件 | 10 | |
38 | 插板 | 个 | 3 | |
39 | 氧气袋 | 个 | 2 | |
40 | 大管钳 | 把 | 4 | |
41 | 钢丝绳 | 米 | 20 | |
42 | 警戒带 | 卷 | 2 | |
43 | 防护服 | 套 | 103 | |
44 | 刮铲 | 把 | 2 | |
45 | 对讲机 | 台 | 6 | |
46 | 各类管材、管件 | 吨 | 30 | 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47 | 消毒药剂氯气 | 吨 | 20 | |
48 | 混凝剂 | 吨 | 50 | |
49 | 指挥车 | 辆 | 2 | |
50 | 临时救护车 | 辆 | 1 | |
51 | 工程抢修车 | 辆 | 6 | |
52 | 送水车 | 辆 | 3 | |
53 | 生活卫生抢救设备 | 批 | 1 | |
54 | 灭火器 | 具 | 10 | |
55 | 停车警示牌 | 副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