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龙凯时·「中国」官方网站

  • 简体
  • 繁体
  • 无障碍
  • 长者专区
  • 政务新媒体
  • 智能问答
  • 用户登录
网站支持IPV6

尊龙凯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医育结合”发展模式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7-24 11:55 来源: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分享到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及驻桂各医疗机构:

现将《尊龙凯时市“医育结合”发展模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尊龙凯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718


尊龙凯时市“医育结合”发展模式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 号)和《尊龙凯时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市卫办20227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托育服务目标任务,健全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推动尊龙凯时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相结合(以下简称医育结合),促进尊龙凯时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幼有所育,幼有善育”,整合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资源,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联动协作,促进医疗卫生与托育服务相结合,规范托育机构从业行为,建立健全医育结合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提升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充分发挥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两个中心”作用,加强行业指导,规范婴幼儿托育服务内容,健全相关制度。依托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专业资源,统筹建设市县两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开展育儿评估、照护指导、人才培养、科普宣教等服务,打造以指导中心为阵地,延伸和关联托育机构以及婴幼儿家庭的照护服务体系。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延伸到托育机构及婴幼儿家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检查与指导,强化高危儿和营养性疾病儿童重点健康问题干预和动态随访管理。完善 0-3 岁婴幼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

(二)加强托育机构的卫生保健工作。制定市级托育机构卫生评级标准体系。将托育机构卫生健康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妇幼、疾控、卫生监督等日常工作中,强化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推进托育机构定期巡查、定期培训等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的“医育结合”合作模式。

(三)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与中医药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养生为一体,在婴幼儿照护指导中心开展中医保健项目,推进各级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

(四)探索“医育一体化”新模式。加快医疗机构转型拓展,优化资源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妇幼保健院、综合医院、卫生计生服务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单位利用自身医疗服务资源优势,采取自建自营、公办民营、合作经营、委托运营等方式参与到婴幼儿照护服务中,进一步丰富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整合医疗、保育、早教资源,在远离病源场所设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周边家庭提供育儿支持和托育服务,实现科学指导与婴幼儿照护一体化,促进医疗服务和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互融互通互用。

(五)探索建立医育结合签约服务体系。结合公共卫生服务探索建立医育结合签约服务体系,由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儿童保健、卫生保健的工作人员担任托育机构婴幼儿照护联系指导员,指导托育机构建立健全健康管理制度,规范建立婴幼儿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婴幼儿健康监测、卫生保健、疾病防控及宣传教育等工作。

(六)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协同合作。本着互利互惠原则,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托育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建立健全协作机制,丰富医育结合服务内涵。鼓励托育机构通过与医疗卫生机构协作,为在园婴幼儿提供更多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支持医疗卫生机构派出儿童保健、儿童心理等专业技术人员,到托育机构开设健康讲座,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学术研究等,为托育机构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照护指导。支持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婴幼儿养育照护专业技能培训学习,促进医育结合。鼓励社会力量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共建医育结合机构,打造医育结合服务管理产业链。

(七)推进线上线下互动教学。充分利用妇幼保健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通过网络直播、线上线下教学培训等新媒体健康传播方式,持续有针对性地为托育机构及婴幼儿家长提供育儿知识和技能辅导,重点关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早期发展,推动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机构进家庭。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做好医育结合的统筹协调、服务衔接和组织实施,研究解决医育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

(二)打造试点示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至少选择 1 家综合实力强、有代表性的托育机构与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作为试点示范单位,积极探索促进医育结合的有效形式,加强扶持指导,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医育结合试点示范。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医育结合工作宣传,促进托育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联动合作,提高医育结合服务的可及性、可获得性和可持续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