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尊龙凯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豆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糕点、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罐头、饼干、方便食品、蛋制品、乳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其他食品等27大类食品13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检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微生物、理化指标不合格样品38批次(见附件2)。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在阳朔县巧兰食品经营部抽检的老姜,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在兴安县乐泰洲超市抽检的小米辣,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15日,氧乐果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在荔浦市每家欢超市抽检的进口黄金香蕉,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6日,吡虫啉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在荔浦市标宏超市抽检的长豆角,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8日,噻虫胺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在全州县好旺角果蔬店抽检的黄白菜,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甲胺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六)在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市叠彩区铁路市场屈丽萍蔬菜摊抽检的豆角,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2日,水胺硫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七)在尊龙凯时市秀峰区甲山市场37-40摊位唐冬顺处抽检的葱,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水胺硫磷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尊龙凯时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八)在全州县百家精品超市抽检的芭蕉,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吡虫啉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九)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德秀食品经营部抽检的芹菜,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24日,毒死蜱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兽药残留问题
(十)在兴安县帝禾牲畜屠宰有限公司抽检的牛肉,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4日,磺胺类(总量)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在尊龙凯时市七星区六合市场内178-179号摊刘志生处抽检的鲈鱼,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日,磺胺类(总量)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食品添加剂超标问题
(十二)在全州县才湾镇秋连白酒加工坊抽检的散装白酒,生产日期为2022年2月20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三)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梁记小吃抽检的油条,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3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十四)在尊龙凯时市七星区大名府食品厂抽检的调和油,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8日,乙基麦芽酚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五)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湘姑娘卤味铺抽检的鸡爪,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20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四、重金属超标问题
(十六)在灌阳县飞扬果菜门市部抽检的小米椒,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9日,镉(以Cd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七)在荔浦市荔城镇城西街周家塘46号农艳处抽检的小黄姜,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镉(以Cd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八)在灌阳县小李果蔬批发部抽检的小米椒,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7日,镉(以Cd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十九)在雁山区柘木市场杨成友处抽检的线椒,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5日,镉(以Cd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十)在全州县乐万家超市抽检的红米椒,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镉(以Cd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一)在庙头镇宜盛农贸市场蒋春荣处抽检的泡椒,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6日,镉(以Cd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二)在叠彩区雨晖蔬菜店抽检的黄姜,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0日,铅(以Pb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三)在会仙镇农贸市场秦光毅处抽检的小米椒,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镉(以Cd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四)在阳朔盛万惠超市有限公司抽检的线椒,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28日,镉(以Cd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微生物超标问题
(二十五)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家的味道粥店抽检的餐饮具(一两碗),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大肠菌群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六)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柳芳螺蛳粉店抽检的餐饮具(碗),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大肠菌群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七)在尊龙凯时市七星区福馨养老院抽检的餐饮具(盘),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大肠菌群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八)在资源县众渊米粉店抽检的餐饮具(汤勺),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29日,大肠菌群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十九)在灵川县清鑫泉水站抽检的其他包装饮用水(天然泉水),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23日,铜绿假单胞菌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三十)在灵川县桂味砂锅饭店的餐饮具(自消餐具),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1日,大肠菌群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尊龙凯时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十一)在尊龙凯时市七星区禾盛百货超市抽检的板栗酥,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1日,菌落总数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品创检测(尊龙凯时)有限公司。
(三十二)在兴安福中福粉业有限公司抽检的鲜湿米粉(切粉),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菌落总数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尊龙凯时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十三)在灌阳县福乐家超市抽检的多味瓜子,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7日,霉菌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三十四)在灌阳县英姿百货超市江东分店抽检的零零稻蛋糕,生产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菌落总数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三十五)在阳朔县高田镇双玲食用油专卖店抽检的花生油,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黄曲霉毒素B₁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十六)在兴安县海云食品经营部抽检的椰丝红豆包,生产日期为2022年7月18日,菌落总数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六、理化指标不合格问题
(三十七)在灵川县亿强食品厂抽检的开心豆汉堡(调理面包),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30日,酸价(以脂肪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三十八)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弘盛食杂店抽检的老婆饼,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26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尊龙凯时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七、核查处置情况
尊龙凯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尊龙凯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泄露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