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桂环规范〔2021〕3号)相关要求,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尊龙凯时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对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申请人提交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评审,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告。
附件:尊龙凯时市2021年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情况统计表(2021.01.01—2021.12.31)
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