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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凯时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4版)》解读

2024-02-07 16:00 来源:生态环境局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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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尊龙凯时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4版)》(以下简称“《规则》”)的目的是什么?

答:2023年7月4日,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的《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规定,我区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使用该规则及其附件《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版)》,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补充规则及裁量基准。

根据上述要求,且鉴于生态环境部及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的裁量规则、基准仅覆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部分尊龙凯时地方性法规,未覆盖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尊龙凯时市地方性法规。为规范尊龙凯时市地方性法规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尊龙凯时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4版)》。

二、制定《规则》的依据是什么?

答:为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等法律、规章、文件的规定,结合尊龙凯时实际,制定本规则。

三、《规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尊龙凯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适用《尊龙凯时市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时,适用本规则及其附件裁量基准。

四、根据《规则》,尊龙凯时市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行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合法、合理、过罚相当、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根据《规则》,裁量基准的内容分为哪些部分?

答:裁量基准的内容分为个性裁量基准、共性裁量基准、修正裁量基准三部分。

个性裁量基准为一类,对应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类环境违法行为,设置若干裁量因子。个性裁量基准并非对每一种违法行为都单独设置,无法适用个性裁量基准的违法行为则适用共性裁量基准和修正裁量基准进行裁量。

共性裁量基准为七项,修正裁量基准为五项,系所有环境违法行为通用,与个性裁量基准共同计入裁量公式计算。

在办理特定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时,通过个性、共性和修正裁量基准计算罚款金额,在办理其他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时,通过共性和修正裁量基准计算罚款金额。

六、根据《规则》,裁量结果如何确定?

答:裁量基准根据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和情节,有针对性地设定多个裁量因素和多种裁量因子,指导执法人员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后果有针对性地调取证据,对违法行为进行综合考量和全面裁定,最大限度地实现过罚相当,确保裁量结果的科学、合理、准确。

七、根据《规则》,从轻处罚的适用规则是什么?

答:《规则》第九条规定,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规定的陈述申辩期限内改正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主要媒体公开道歉、作出生态环境守法承诺,书面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在裁量公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下浮10%以内执行,拟实施的罚款金额低于法定最低罚款数额的,按照法定最低罚款数额处罚。

当事人同时具备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从轻处罚条件的,可以同时适用从轻处罚的规定,合并计算下浮比例。当事人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属于适用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属于适用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等九种情形的,不适用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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