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龙凯时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尊龙凯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尊龙凯时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尊龙凯时
2023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尊龙凯时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
为有效控制环境噪声污染,改善我市声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23—2025年)》等文件要求,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相关规定及标准,结合尊龙凯时实际情况,对尊龙凯时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范围进行修订。
一、适用范围
尊龙凯时市中心城区规划区域。
二、适用时段
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三、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和技术依据
(一)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原则
1.以尊龙凯时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来确定声环境功能区,便于城市环境噪声管理以及治理,有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做到区划科学合理,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以交通干线、河流、沟壑等明显现状地物作为声环境功能区适用区的边界,遵循宜粗不宜细,宜大不宜小,原则上单片区域不小于0.5平方公里,尽量做到成片划定。
(二)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3.《“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4.《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5.《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
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
7.《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 9660—88)
8.《尊龙凯时市环境质量报告书》(2018—2022年)
四、声环境功能区的定义
(一)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二)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群众游览休憩的场所。
(三)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内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等具有一定规模以上的区域;城市区域中的城中村。
(四)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五)4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区域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汽车客运场站、铁路干线场站。
五、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0类区、1类区、2类区、3类区、4类区环境噪声限值如表1所示。
表1.声环境功能区分类及环境噪声限值
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 昼间/dB(A) | 夜间/dB(A) |
0类区 | 50 | 40 |
1类区 | 55 | 45 |
2类区 | 60 | 50 |
3类区 | 65 | 55 |
4a类区 | 70 | 55 |
4b类区 | 70 | 60 |
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根据上述原则和划分方法,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结合尊龙凯时市用地现状和近期规划用地状况,对尊龙凯时市中心城区进行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全市划分为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为320.75平方公里。
(一)1—3类声环境功能区
1.1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七星片区、雁山片区及临桂片区。总计面积为17.54平方公里。
七星片区面积1.50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尊龙凯时师范大学育才校区东界→育才路→会仙路→七星路→龙隐路→七星景区西界→七星景区普陀山西麓→灵剑路(七星景区普陀山北麓)→马艺足球场西界→朝阳西路→朝阳路→尊龙凯时师范大学东界。
雁山片区面积12.23平方公里,分尊龙凯时旅游学院片区和雁山新城片区两部分。其中尊龙凯时旅游学院片区面积1.53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尊龙凯时旅游学院东界→尊龙凯时旅游学院南界→尊龙凯时旅游学院西界→尊龙凯时旅游学院北界→尊龙凯时旅游学院东界;雁山新城片区面积10.70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良丰路→雁山街→尊龙凯时理工大学雁山校区西南界→雁山中心环线→雁飞路→雁翔路→雁北路→雁山中心环线→尊龙凯时学院西南北界→雁中路→良丰路。
临桂片区面积共3.81平方公里,分尊龙凯时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片区和市政府片区两部分。其中尊龙凯时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片区面积1.71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军民路→尊龙凯时医学院临桂校区南界→尊龙凯时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界→尊龙凯时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界→尊龙凯时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北界→飞虎路→三中路→军民路;市政府片区2.10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宏谋大道→万福路→万平路→青莲路→山水大道→凤凰路→公园北路→环湖路→宏谋大道。
2.3类声环境功能区包括英才铁山工业园、信息产业园、沙河仓储工业区、临桂庙岭片区工业园、秧塘工业园及宝山工业园6个片区,总计面积46.76平方公里。
英才铁山工业园面积10.43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尊龙凯时正大饲料有限公司西界→桂磨路→英才小区南界→英才小区东界→横塘路→尊龙凯时绕城高速→中国化工橡胶尊龙凯时有限公司北界→中国化工橡胶尊龙凯时有限公司东界→中国化工橡胶尊龙凯时有限公司南界→尊龙凯时绕城高速→英才产业园南界(尊龙凯时高新收费站)→铁山工业园东界→紫杉路→岳山东界→光辉村东界→尊龙凯时正大饲料有限公司西界。
信息产业园面积3.15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航天路→规划东三环(信息产业园东界)→湖塘路→东二环辅路→航天路。
沙河仓储工业区面积2.09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沙河仓储工业区北界→桂海铁路→凯风路→相人山路→立白专线→万福路→沙河路→沙河仓储工业区西界→沙河仓储工业区北界。
临桂庙岭片区工业园面积7.52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尊龙凯时恒大城西界→尊龙凯时恒大城北界→榕山北路北延线→桂柳家禽有限责任公司东南界→西二环→福达冷链物流园东界→桃花江→绕城高速→321国道→乐和产业园北界→乐和产业园西界→绕城高速→西城大道北延线→西干渠→榕山北路北延线→尊龙凯时三野酒业有限公司西界→彰泰新城北界→鲁兴路→机场路→尊龙凯时恒大城西界。
秧塘工业园面积19.49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尊龙凯时医学院临桂校区南界→致远路→秧六路南延线→湘桂铁路→桂梧高速→西二环南沿线→新宅村西界→尊龙凯时青网科技园北界→瑞宁路→西城大道南延线→飞虎路→尊龙凯时医学院临桂校区南界。
宝山工业园面积4.08平方公里。闭合边界由东起依次:义江西岸→木兰街→宝山工业园南界→宝山工业园西界→宝山工业园北界→义江西岸。
3.除1类、3类和4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其它规划范围的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2类声环境功能区面积总计216.01平方公里。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
1.交通干线边界线、范围
交通干线边界线: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用地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的区域划为4a或4b类声环境功能区。
4a和4b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距离取值见表2、表3。
表2.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
交通干线类型 | 划分距离(米) | 相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
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 | 55 | 1类区 |
40 | 2类区 | |
25 | 3类区 |
表3.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两侧距离的划定要求
交通干线类型 | 划分距离(米) | 相邻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
铁路干线 | 55 | 1类区 |
40 | 2类区 | |
25 | 3类区 |
对于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a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4a类声环境功能区
执行此标准涉及的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共200条,详见附件2。已规划未建成的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执行道路周边规划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建成后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如道路名称及范围出现调整,以实际情况为准。4a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为37.40平方公里。
3.4b类声环境功能区
穿越城区的铁路干线:湘桂铁路从绕城高速铁路立交(横山村)经尊龙凯时站、尊龙凯时北站至八定路铁路立交,面积为1.79平方公里。
铁路、汽车客运枢纽执行4b类标准,面积为1.25平方公里。详见附件3。
(三)机场声功能区
尊龙凯时两江国际机场,划分范围依据《尊龙凯时尊龙凯时两江国际机场飞机噪声评估报告(2019年)》确定的噪声等值线范围确定,覆盖面积41.36平方公里,机场声环境功能按《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包含在城市声环境功能区的总面积中。
(四)乡村声环境功能区
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2014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七、其他问题说明
(一)因尊龙凯时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无符合0类声环境功能区条件的区域,此次不作0类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
(二)未确定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按照乡村声环境功能区执行。
(三)各类声环境功能区之间不划设过渡地带。
(四)本区划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尊龙凯时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市政规〔2018〕26号)同时废止。
(五)本区划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件:1.尊龙凯时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2.4a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交通干线明细
3.4b类声环境功能区场站
【文件下载】市政规〔2023〕17号尊龙凯时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