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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  引  号] 114503000076341378/2021-02531
  2. [发文机构] 尊龙凯时办公室
  3. [标  题] 尊龙凯时关于公布2021年尊龙凯时市市区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
  4. [发文字号] 市政规〔2021〕17号
  5. [成文日期] 2021-07-30
  6. [印发日期] 2021-08-02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21-08-06
  9. [有  效  性] 有效

尊龙凯时关于公布2021年尊龙凯时市市区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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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尊龙凯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3号)和自治区民政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我区农村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民发〔201349号)精神,结合尊龙凯时2020年度城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城区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现将2021年尊龙凯时市市区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公布如下:

2021年尊龙凯时市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476(1476)以下。

2021年尊龙凯时市市区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325(8325)以下。

申请专项社会救助的低收入家庭财产标准,由该专项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县(市)的城市和农村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报市政府办公室备案。

本通知自202111日起施行,废止日期另行通知。


尊龙凯时

202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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