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龙凯时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尊龙凯时)尊龙凯时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尊龙凯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尊龙凯时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尊龙凯时
2019年12月27日
尊龙凯时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做好尊龙凯时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效支撑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在尊龙凯时市场监管领域的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9〕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尊龙凯时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年底,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形成双随机监管常态化管理机制。
2020年年底,实现全市范围内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在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机制,大数据在监管中的决策性作用日益凸显,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二、主要任务
(一)使用全区统一的监管工作平台
全区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由自治区相关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尊龙凯时)和尊龙凯时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监管平台遵循“统一为常态、例外为补充”的原则,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供信息化基础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原则上统一使用监管平台实施双随机监管,在监管平台中规范计划制定、名单抽取、结果公示、数据归档等抽查检查各项工作的程序,做到抽查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过程全记录。各级各有关部门如需使用自行建设的双随机监管平台,要与自治区级监管平台整合融合,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进行对接,确保数据传输的准确、高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牵头单位:各级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级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各级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二)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检查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清单制定遵循“分级制定、分级管理”原则,并实行动态调整。市本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市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汇总形成市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统筹本级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制定工作,参照自治区级、市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汇总本级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报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级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三)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
依托全区统一监管平台建立健全涵盖全部抽查事项的市县两级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实际动态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执法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各级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各级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
(四)合理制定联合抽查计划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统筹制定联合抽查年度计划。各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根据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联合抽查计划的制定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不同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目录、有严重违法违纪记录的市场主体,以及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重点行业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要以实现执法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科学确定发起、参与部门及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事项。由各发起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确定配合、参与部门,并组织对相关检查事项实施综合监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市事中事后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每年3月底前将年度联合抽查计划报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汇总,各县(市、区)年度抽查计划于每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并报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备案。
各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统一组织、均衡开展、全面覆盖的原则,科学制定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并制定本系统抽查工作实施细则或抽查指引,做好本系统的归口指导工作,实现各归口指导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级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五)建立分级联合检查模式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实施联合抽查,建立综合大联查、重点领域联查模式。
综合大联查模式,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行政许可实施部门参与实施联合检查,一次性完成被抽查对象涉及的所有事项检查。重点领域联查模式,在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农业等5个重点行业领域,探索建立由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统筹推进行业领域、专项工作联合抽查模式。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探索建立更多合理高效的联合抽查模式。市本级、县(市、区)人民政府除组织完成全区统一的联合抽查任务外,要根据本地区年度联合抽查计划安排,组织所属各有关部门围绕当地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每年开展本辖区范围内的联合抽查。〔牵头单位: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级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六)完善抽查检查实施机制
各级联合抽查的发起部门作为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抽查检查。牵头部门要会同参与部门制定联合抽查方案,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依托全区统一的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做到随机抽取全程留痕。检查对象、检查人员一经抽取,不得随意更改。〔牵头单位: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级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七)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各级联合抽查牵头部门应在完成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匹配检查人员后,及时组织、协调参与部门确定联合抽查工作相关事宜,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联合随机抽查告知、抽查结果记录、抽查现场检查工作指导规程,一次性完成对同一抽查对象的多个检查项目。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检查,依法依规查阅复制被抽查对象的台账和有关资料,依法向当事人、知情人调查取证。对抽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违法线索,依法予以处理。〔牵头部门: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级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1月30日前〕
(八)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各级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尊龙凯时)、信用中国(尊龙凯时)等平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抽查检查结果互认共享和开发利用,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其他事中事后监管手段的有效衔接,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社会共治格局。〔牵头部门: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级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九)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置;对需要立案查处的,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通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无照经营,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查处。〔牵头部门: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各级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市场监管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推进和协调指导等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完善本级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具体措施,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工作。
(二)明确分工,协同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做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做好数据汇聚共享共用相关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经费保障。市司法局负责组织推进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扩大执法人员总量,提升检查人员监管执法能力。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牵头开展本行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以及“一单两库一细则”相关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下级部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三)创造条件,提供资金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等监管专项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对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资金支持和后勤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涉及的业务宣传培训、执法检查等所需资金,在部门预算中统筹安排。
(四)加强督导,强化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推进、有序开展。市级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市事中事后监管联席办将对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五)履职尽责,强化担当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抓实抓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执法检查人员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方法、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明确政策标准和评判界限,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六)加强培训,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强化联合抽查理念和协同配合意识,不断提高综合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解读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