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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  引  号] 114503000076341378/2018-10794
  2. [发文机构] 尊龙凯时办公室
  3. [标  题] 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 [发文字号] 市政办函〔2018〕79号
  5. [成文日期] 2018-11-30
  6. [印发日期] 2018-12-05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8-12-07
  9. [有  效  性] 有效

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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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尊龙凯时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尊龙凯时办公室

                            20181130

尊龙凯时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尊龙凯时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18282号)精神,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规范疫情监测、报告和应急处置程序,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市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生猪产品有效供给和社会稳定。

、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谢灵忠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杨水才、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唐金华同志担任,市政府新闻办、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计委、市工商局、食品药品监局、尊龙凯时海关、尊龙凯时两江国际机场、尊龙凯时火车站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韦绍芳同志担任。

   (二)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共同做好防控工作。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培训、宣传和指导;全面开展疫病监测排查;严格生猪检疫监管、屠宰和调运监管;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加强宣传指导,形成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市政府新闻办:要密切关注与非洲猪瘟有关的情动态,科学引导论,防止恶意炒作。

发展改革:要根据防控需要,将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发展规划,提升基层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公安: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或发现大量贩卖、调运来自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立案查处和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和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依法严厉打击恶意传播非洲猪瘟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

市财政局:要根据防控需求,做好疫情应急处置经费保障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经铁路、公路运输的生猪及其产品的监督、检查和登记,强化信息交流互通,一旦发现来自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要及时与有关部门通报,及时查处,建立健全生猪承运车辆监管制度。做好与水产畜牧兽医、公安部门在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高速公路动物卫生监督临时检查站的联合检查工作。

市林业局:要强化野生动物特别是野猪及其产品贩卖销售打击力度,严防染疫野猪产品进入市场。加强野外巡护,对野猪疑似病例要按规定采样送检。

市商务局:要做好市场供应应急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市场供应和安全。

市卫生计生委: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疑释惑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

市工商局:要加强交易市场流通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管,严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市场、进入餐桌。

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加强流通环节生猪产品监管,严防病死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要牵头做好宾馆、餐饮店、单位食堂餐厨剩余物(泔水)的监管,严禁饲喂泔水、餐厨剩余物,严禁饲喂含有猪血制品成分的饲料。

尊龙凯时海关:要严格禁止进口来自非洲猪瘟疫区的生猪及其产品,加强对国际运输工具、国际邮件、跨境电商产品、出入境旅客携带物的查验和检疫。加大打击走私力度,监督销毁非法入境的来自疫区的生猪、野猪及其产品。

尊龙凯时两江国际机场、尊龙凯时火车站:加强对旅客携带行李的检查,严防高风险区生猪产品通过旅客携带进入尊龙凯时;加强对机场、火车站餐厨剩余物(泔水)的管理,严禁用于饲喂生猪。

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形成防控合力。

、具体防控工作内容

(一)加强生猪移动风险管控。对养殖户、贩运户、屠宰户、冷冻产品经营者明确要求,严禁从高风险区调运生猪及其产品,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入风险。

(二)加强生猪养殖环节监管。规模养殖场实行属地监管原则,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制度,确保防疫措施到位。监督检查时应按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规程》要求,重点监管其生产、消毒、防疫等情况,随时掌握生猪调入、调出情况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并做好详细监管记录。同时,督促养殖场(户)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做好日常消毒工作,尽可能封闭饲养生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尽量避免与野猪接触,严禁使用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

(三)加强生猪产地检疫。养殖场(户)要按规定申报检疫,在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检疫规程实施检疫,不得受理高风险区内调出的生猪和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的检疫申报。及时排查病死猪死因,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上报。要强化对调运生猪的临床健康检查,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

(四)加强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检查动物防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制度是否建立,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做好日常监管记录,对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及时督促整改。各有关单位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相关违法调运行为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环节监管。严格把关,依法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核查鉴定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数据,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对发现养殖场(户)病死猪数量和无害化处理数据异常升高的,要立即开展专项核查和排查工作,并做好详细监管记录。

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疫情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落实疫情处理工作职责;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充分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现非洲猪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有序开展应对工作,坚决防止扩散、蔓延。

、保障措施

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非洲猪瘟防控知识和防控政策,增强群众和养殖、贩运、屠宰等相关从业人员的防范意识,提高非洲猪瘟防控能力和水平,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积极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要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户)的巡查监管力度,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死亡异常增多且有猪瘟类似症状的,应及时上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通过多渠道筹措非洲猪瘟防控经费,保障防控各项工作的经费需要要重点解决好疫情排查、消毒以及扑杀经费补助等防疫工作所需经费,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各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制定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方案,于2018127日上午下班前报政府办公室第五秘书科(邮箱:h2848512@163.com联系方式:07732848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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