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修订尊龙凯时市违法建设处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尊龙凯时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关于“执法重心下移和执法事项属地化管理”有关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违法建设处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2013〕62号)作如下修订:
将第五条第一项第一目中的“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市规划局委托市城管支队及城区城管大队依法查处。市城管支队负责查处市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违法建设;各城区城管大队负责查处本辖区内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修订为“对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市规划局委托城区(临桂区除外)城管大队依法查处。各城区(临桂区除外)城管大队负责查处本辖区内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
尊龙凯时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