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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索  引  号] 114503000076341378/2016-10378
  2. [发文机构] 尊龙凯时办公室
  3. [标  题] 尊龙凯时办公室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4. [发文字号] 市政办〔2016〕43号
  5. [成文日期]
  6. [印发日期]
  7. [失效日期]
  8. [发布日期] 2016-09-30
  9. [有  效  性] 有效

尊龙凯时办公室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字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及自治区驻尊龙凯时各单位: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尊龙凯时办公室

2016830

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

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67号)精神,切实解决在公共服务中困扰基层群众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共服务行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尊龙凯时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群众需求导向,创新工作思路,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着眼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依托政务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公平,实现公共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

1.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各级各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对本级本部门以及相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公共服务公平、可及为目标,确定开放属性,编制资源目录,初步建立公共服务目录体系并实行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编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20176月底前完成)

2.编制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于列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逐一编制办事指南,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事条件、申请材料、办理基本流程、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办理时限、发放证照情况(包括证照名称、样式和收费等情况)、表格下载、监督检查、咨询渠道、责任追究、办公时间和地址、乘车路线、状况查询等要素内容。细化各个环节,为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编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20176月底前完成)

3.主动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指南。对梳理编制好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要通过各级政府网站、部门网站、政务服务中心以及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公共服务事项较多的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批、分重点公布。(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编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20176月底前完成,保持持续更新)

(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1.加快政务大厅功能升级。推动列入目录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扩大各部门向服务窗口的授权,完善公共服务前后台科学、规范的运行机制,为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事”高效便民服务。(牵头单位:市政管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规范乡镇(街道办)、村(社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扩大公共服务事项办理覆盖面,探索推行公共服务免费代办制度,消除“中梗阻”,打通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

1.取消各类无谓的证明,精简办事材料和手续。全面清理办理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所需申报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原则上一律取消。确需申请人提供的证明,要严格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作出明确规定,必要时履行公开听证程序。(牵头单位: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市政管办、市编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办事部门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县区和部门可结合实际,通过申请人事前承诺,办事部门事后核查监管的方式,进一步减少由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牵头单位: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市政管办、市编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简化公共服务办理流程

1.优化程序、简化条件、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重点整合压减和规范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办理环节。严禁要求申请人提供与许可无关的材料、多重证明等;上一审批环节已经收取的申报材料,下一审批环节可不再要求提交;对申报材料为本部门或本系统发放的证照或批准文书,可要求只提供批准文件名称、文号、编码等信息供查询验证,不再提交证照或批准文书的原件或复印件。(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编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绘制、公开办事流程图。将公共服务事项的每个办理环节需提交的材料、办理部门、时限要求等内容一一列明,并以流程图形式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平台公布,方便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市政管办、市编办、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2016年开展工作)

(五)全面梳理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

全面梳理证照年检和政府指定培训事项,对于应当取消的年检事项,清理工作要真正落到实处。经清理取消后,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研究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办法,改进和完善监督管理方式,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疏漏。对于确需保留的年检事项,按照节约成本、便捷有效的原则,改变年检工作方式,为企业年检申报提供方便,尽可能延长年检周期,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对保留的年检清单要向社会公示。今后新设立年检事项,要依法设立,严格控制。加大力度取消与证照申领和年检等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牵头单位:市编办;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推进审批服务创新升级

1.变“多头受理”为“一口受理” “一窗办结”。整合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市政管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2.提供多样化服务。健全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积极推行一窗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列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利于自主创业和增加就业等事项办理。(牵头单位:市政管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3.完善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区和企业商事登记区建设,开展集中审批、集中服务,进一步降低门槛、提升服务品质,给群众和企业更大的创业空间。有条件的县区对投资项目和企业审批可参照市本级设立审批专区。建立市、县区纵向联动审批新模式。(牵头单位:市政管办;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2016年底前完成)

(七)推进并联审批,提高线上办理率

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资源上下互联互通、左右协同共享,实行投资项目网上“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同步审核、并联审批、共同监管”运行模式,大幅提升审批效能。建立并联审批机制,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业务全市范围的平台受理、统一赋码、纵横协同、跨部门并联审批和全程监管,克服监管越位、缺位和失位的问题。(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市消防支队、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政管办,各县区人民政府,2016年开展工作)

(八)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1.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跨部门(含条管、块管部门)、跨区域、跨行业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共享机制。按照“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的原则,加快制定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办法,为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共享提供制度保障。积极推动信息分类工作,涉及自然人、法人的基础信息,按照保密类、社会公开类和政府内部共享类实行分类管理。(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工信委、市法制办、市保密局;配合单位:市政管办、市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2016年开展工作)

2.推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抓好政务服务网与部门自有业务系统对接,打通数据接口,促进公共服务事项互相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腿”,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从源头上避免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现象,为群众提供更加人性化的服务。(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工信委、市法制办;配合单位:市政管办、市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2016年开展工作)

(九)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

1.建立和完善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公共服务、政务公开、互动交流、电子监察、效能投诉、公共资源交易、政府数据开放等功能于一体,市、县、乡三级统一架构、统一联动的政务服务网,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向一线前移,建设功能齐备、服务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单点登陆享受多层级多部门服务。梳理网上办事事项,编制市、县级网上办事目录,制定网上办事流程规范,推进行政审批、便民服务、公共服务事项上线办理,实行服务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促进行政审批上网率和在线办理率。(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市工信委;配合单位:市政管办、市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2016年开展工作)

2.探索“网上申报、信任在先、办结核验”服务新模式。减少群众到窗口办事次数,推动政府权力“一网揽尽、一站办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积极推广网上政务服务中心手机版,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办理业务,实现权力下移、服务下移。(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回应群-关切

建立完善政策吹风会、政府新闻发言人等信息发布机制,大力推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公开,特别是推进群众较为关心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教育领域、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等发布信息,切实做好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市政府新闻办、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扶贫办、市政管办、市国资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等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宗旨责任意识,健全监管机制

全面践行“两学一做”,不断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严格执行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三项制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对公共服务办理的监督制约,压缩审批寻租空间,切实保障办事群众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监督权,避免公权被滥用、公共资源被侵占、公共利益受损害。建立健全部门内部工作审查机制,对承担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审查工作细则,逐项细化和完善审批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要点、注意事项等,重点明确部门负责同志以及不同职级办事人员在不同环节的审查职责,明确廉政要求以及违法违纪作为需要承担的后果,建立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事项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各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坚持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推进,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强化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全面推进,落到实处。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的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具体方案。

(二)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按照任务分工,细化实化简化各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和进度计划。各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又要互相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部门要按照分工,制定具体措施和标准规范,做好与本方案的衔接。各县区要充分发挥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优势,切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对本方案确定的工作跟踪了解,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四)注重宣传指导。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工作,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提高改革透明度。要及时将改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报市政府办公室。

本方案所称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工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承担的直接面向基层群众、与群众办事创业和生产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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