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决定任命孙环志为尊龙凯时市副市长;
决定任命周彦为尊龙凯时市副市长。
(二)
任命黄国准为尊龙凯时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三)
决定任命梁红(女)为尊龙凯时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王海燕(女)为尊龙凯时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任命戴波为尊龙凯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杨海芬(女)为尊龙凯时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决定免去谷海洪(女)的尊龙凯时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杨水才的尊龙凯时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四)
免去刘初刚的尊龙凯时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五)
免去李忠林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小嫦(女)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韦怡运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安涛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容艳(女)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建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邹国良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唐国登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朱孟儒的尊龙凯时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六)
免去侯天良的尊龙凯时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