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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龙凯时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政策解读(市政办〔2023〕6号)

    2023-03-17 22:50 来源:尊龙凯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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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辖区内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河流以及相关重要支流为重点,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

       2023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内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河流以及相关重要支流所有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完成2022—2023年所有已查明需要整治的排污口总数30%的整治。

    2024年底前,各县(市、区)完成所有已查明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总数70%的整治。

    2025年底前,各县(市、区)基本完成辖区内珠江流域、长江流域所有已查明需要整治的入河排污口整治。

      二、排查整治范围和对象

      (一)排查范围。

      尊龙凯时市区、各县(市、区)辖区内所有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河流以及相关重要支流。主要包括:珠江流域的洛清江、寻江、桂江、漓江、恭城河、荔浦河、甘棠江、灵渠,长江流域的湘江、夫夷水(资江)、灌江等河流。范围涉及17县(市、区)。

    (二)排查对象。

    尊龙凯时市区、各县(市、区)辖区内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河流以及相关重要支流污水直排口、雨污混排口、雨水口等入河排污口,包括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地表水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三)整治范围和对象。

    各县(市、区)辖区内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所在河流以及相关重要支流已查明需要整治的所有入河排污口。

     三、开展排查溯源

    (一)查清入河排污口底数。

    市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辖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的要求,摸清底数,形成入河排污口名录。

         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

      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了解排污口污染排放特征状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况。

      (三)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

      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查清污水来源,明确责任主体。

    (四)确定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

    各县(市、区)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和政府兜底原则,查清污水来源,建立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清单。

    责任主体负责排污口源头污染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规范化建设、设施更新维护等。

     四、实施分类整治

    (一)明确整治要求。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以截污治污为重点,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按照的排污口类型,对已查明的排污口进行分类整治。

    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排污口,应当在统筹协调、保障群众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开展整治;

    对确有困难、短期内难以完成排污口整治的企事业单位,合理设置过渡期,指导帮助整治;

    对取缔、合并后可能影响行洪排涝、堤防安全的排污口,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在完成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工作的基础上,梳理现有排污口存在的问题,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结合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以及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统筹开展整治。

    (二)依法取缔一批。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内设置的排污口,由属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生态环境部门依法采取责令拆除、责令关闭等措施予以取缔。

    对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排污口,应当避免“一刀切”做法,在确保相关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和供水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制定整治措施。

    (三)清理合并一批。对具备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纳条件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则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接入城镇污水收集管网。

    对工业以及其他各类园区或者开发区内企业的排污口,应当尽可能清理合并,污水由园区或者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一集中处理。

    对工业以及其他各类园区或者开发区外的排污单位,原则上一个排污单位只保留一个排污口,对厂区较大或者有多个厂区的,应当尽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确有必要保留两个及以上排污口的,应当将保留理由、排污口位置和污染物排放量等基本信息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登记备案。

    对集中分布、连片聚集的中小型水产养殖散排口,鼓励统一收集处理养殖尾水,设置统一的排污口。

    (四)规范整治一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有利于明确责任、维护管理、加强监督的要求,开展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对存在借道排污等情况的排污口,要组织清理违规接入排污管线的支管、支线,推动每个排污口只对应一个排污单位;对确需多个排污单位共用一个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单位分清责任,并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

    对存在布局不合理、设施破损老化、排水不畅、检修维护难等问题的排污口及排污管线,应当采取合理调整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线走向、更新维护设施等措施进行分类整治,并根据日常检修需要设置必要的检查井。

    排污口设置应当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并按照规定树标立牌,便于现场监测和监督检查。

     五、严格监督管理

    (一)严格规范审批。

    依法依规对工矿企业、工业以及其他各类园区或者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的设置进行审核。除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外,严格控制水质未达到水功能区目标的河段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

    (二)强化监督管理。

    根据排污口类型、责任主体以及部门职责等,落实排污口监督管理责任,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强化入河排污口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监督管理职责,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

    (三)严格环境执法。

    对非法设置排污口或者违规排放污染物的,依法予以处罚。

    对通过私设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借道排污方式逃避监督管理的,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排污口责任主体应当对排污管道开展定期巡查以及维护,发现他人借道排污等情况的,应当立即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并留存证据。

      (四)建设信息平台。

    建立排污单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等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本方案由尊龙凯时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读,咨询电话:0773-3847242)

    相关文件:尊龙凯时办公室关于印发尊龙凯时市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市政办〔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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