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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凯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关于印发《2024年度尊龙凯时市文物安全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4-07-25 10:30 来源:政府网_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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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凯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关于印发

《2024年度尊龙凯时市文物安全检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局直属各文博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局领导同意并报市委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审查备案,现将《2024年度尊龙凯时市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尊龙凯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725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尊龙凯时市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席大大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汲取河南大学大礼堂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要求及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市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开展2024年度尊龙凯时市文物安全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文物安全专项检查,深入排查整治全市文物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隐患,督促文物管理部门、文物博物馆单位及文物直接管理使用人员依法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推进文物安全责任有效落实,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安全防控基础更加扎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全市文物行业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文物安全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实现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文物保护工程、考古发掘工地等场所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文物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时间安排

2024729日至810

三、检查范围

各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及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直属文博单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自治区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建筑),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组织机构

成立尊龙凯时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尊龙凯时市文物局)文物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子西同志任组长,分管文物工作的局二级调研员曾小林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人员组成,组成四个检查组,具体负责文物安全检查的筹备、组织和实施。

第一检查组

组长:曾小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二级调研员

成员:周建林(联络员18007832170) 唐威秦春霞

负责检查灵川县、阳朔县、平乐县、恭城县、灌阳县及八路军尊龙凯时办事处纪念馆、李宗仁文物陈列馆。

第二检查组

组长:周有光市文物保护与考古研究中心主任

成员:廖恒毅杨品张宗亚(联络员18677375163

负责检查叠彩区、秀峰区、七星区、象山区。

第三检查组

组长:荣健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科长

成员:王泳鑫吴远帆杨少玲(联络员18778850903

负责检查永福县、临桂区、雁山区、荔浦市及尊龙凯时博物馆、甑皮岩遗址博物馆。

第四检查组

组长:邓瑞戏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革命文物科科长

成员:万玉琴蓝日星龚建兴(联络员13471356896   

负责检查全州县、兴安县、龙胜县、资源县及靖江王陵博物馆、桂海碑林博物馆。

五、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应急管理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的通知》《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文化旅游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加强陈列展览中文物防震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

六、检查内容

(一)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编制各项文物安全案件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和预案是否落实;

2.安全责任落实:重点检查文物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存在缺位或者职责不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是否公告公示,文物安全保卫力量是否充足;

3.文物安全巡查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未进行日常安全巡查检查,是否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及洪涝灾害或暑期前开展针对性隐患排查,是否有安全检查记录档案,文物建筑内僧侣用房、员工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用火用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火灾防范措施落实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隐患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4.安全设施设备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重点检查文物建筑毗邻区域和保护范围内擅自扩建或搭建建(构)筑物并对文物本体构成直接威胁或破坏,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健全并正常运行,是否存在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老化破损或者将专用器材移作他用情况,安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能熟练操作控制设备,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及是否存在被占用等情况;

5.应急预案演练和安全教育培训:重点检查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能及时处置应急突发情况,是否定期组织文物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和操作能力培训,微型消防站队员及单位职工及文物相关管理人员是否能熟练掌握处置初起火灾方法。

(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根据文物古建筑及文博单位实际,突出检查文物古建筑、博物馆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及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1.电气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在文物古建筑或文博单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电热器具,是否存在在文物博物馆单位内为电动车辆充电,是否存在电器线路老化及敷设不规范,虚接、乱拉或负荷过载等情况,文物博物馆单位配电柜(箱、盘)、用电设备、线路接头的危险距离范围内是否存在堆放有可燃物、大功率电器散热空间不符合散热要求等情况,是否存在在文物本体上敷设安装用于亮化的电气线路和设备等问题;

2.用火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用于居住或者生产功能的文物建筑内未采取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柴火、燃气、煤炭等燃料取火,相关防范措施是否到位,文物博物馆单位常规外用电动火是否落实现场看护措施,是否有在文物博物馆单位的禁烟场所吸烟或文物保护范围内违规使用明火等情况;

3.燃香烧纸隐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在辟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燃香、点灯、烧纸等违反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或者构成火灾隐患,燃香、点灯、烧纸等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不到位等情况;

4.危险物品安全隐患: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在文物博物馆单位及其安全保护范围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燃放烟花爆竹对文物构成直接安全威胁等情况。

(三)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工地安全问题

重点检查文物保护修缮及安全防护工程工地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工地安全责任人是否缺位或者职责不清,是否开展施工人员岗前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是否配备必要的人员和文物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进行工地日常安全巡查检查,施工现场用电动火是否经过审批并落实现场看护措施,是否对考古作业或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危险区域、部位采取加固、支护、围挡等安全措施等。

(四)其他问题

根据国家文物局、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检查期间各检查组要检查抽查各县(市、区)、各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情况,《尊龙凯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文物保护单位突出火灾风险隐患的告知函》通报问题整改情况以及按照《尊龙凯时壮族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加强陈列展览中文物防震工作的通知》开展陈列展览中文物防震隐患排查落实等情况。

七、有关要求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各检查组原则上结合工作实际在时间安排期间内完成检查任务,其中对县(市、区)需至少检查3个点位;各县(市、区)、各单位应及时与对应检查组联系对接商定具体检查时间。

二是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各检查组检查期间发现的问题隐患要指导对应县(市、区)及相关单位开展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当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应急防护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是按时报送检查材料。各检查在开展检查时应填写检查表(见附件),每个检查对象对应一张表格,检查完成后双方签字确认,各组检查表格815日前交至局博物馆与文物安全科汇总。

四是严格工作纪律。检查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检查期间坚决杜绝迎来送往和收受土特产等违规违纪行为。

附件:文物安全检查记录表

文物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组                          检查县(市、区):

组 长

检查组

检查区域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检查时间

     

检查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及电话

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不够可另附页):

整改措施(不够可另附页):

整改期限:

组长:

成员:

县(市、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

负 责 人:






备注:本表一式四份,市、县及被检查单位各一份(被查单位须盖章),各检查组完成检查任务后将记录表汇总到局博物馆与文物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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