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包括本市在内的很多城市都出现了不法中介钻政策空子,采取通过同一套房产频繁买卖交易,以本人购房或其配偶购房的名义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从而收取高额手续费的情况。从表面上看确属真实房产过户申请提取公积金,但实质上是缴存人通过中介操作房产过户,达到套取公积金的目的。此外,我中心多次接到不法中介催促、威胁电话,要求尽快为其办结所代理的不法业务。
住房公积金是长期互助性资金,资金积累主要用于支持购买首套房及改善性住房的职工。上述行为,不仅造成了尊龙凯时住房公积金的资金风险,影响了尊龙凯时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秩序,也损害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利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我中心作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门,有义务和责任将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拒之门外,以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公平、合法权益。
二、政策制定的参考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要求,将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房列为套取住房公积金严格审核内容。《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督〔2019〕5号)要求,重点治理非法中介协助缴存职工以虚假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收取高额手续费的行为。此外,还有广东省、天津市、南京市、南宁市等省市也都出台相关政策,对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房、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非亲属关系共同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进行了限制或禁止。
三、具体条款说明
与伪造购房材料、婚姻材料的骗提套取行为不同,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房、非亲属关系购买同一套房等套取行为存在着隐蔽性,其购房材料是真实的,但购房自住的行为是虚构的。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自住住房”是指职工工作、生活(以工作单位或户籍为准)所在市辖区内居住,并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若缴存人只是支付给非法中介手续费,由中介办理房屋买卖手续,从而获得购房材料“套现”住房公积金,实质上对该房产信息一无所知,更谈不上用来自住,本质上是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
为遏制非法中介机构以协助他人虚构住房消费行为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良行为,本《通知》将同一自然年度内产权变更两次以上(含两次)的提取时限设为“不动产登记证取得一年(12个月)后才能就该套房申请购房提取”,出发点是为了延长被频繁买卖房产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周期,不能在一年之内多次提取,中断非法中介机构实现所谓的“急取公积金,立办即得”的承诺。通过增设提取的时限将真实购房行为与虚假购房行为区别开来,在不禁止真实住房消费行为提取的基础上,实现对不法中介行为的“精准打击”。
一般情况下同一套房在同一年度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比例极小,总体上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