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尊龙凯时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材料
申请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所在单位
单位性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 (手机)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一、封面
(一)单位性质 指中区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等。
(二)联系人指申报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应为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人员,熟悉申请人、申请材料相关情况。联系电话请同时填写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二、申请表正文
(一)照片
为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可以是胶质照片,也可以是直接打印的照片。
(二)工作单位、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指申请人现在的工作单位及现任职务;申请人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三)引进时间
请按照申请人的入编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上规定的工作时间填写。
(四)认定依据
请填写与申请的人才类别相符合的具体条件。其中,有明确人才称谓或认定标准的,按照《尊龙凯时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2019版)所述六类人才的相应条件填写。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请填写“急需紧缺类人才”。
婚姻状况
申请对象属于已婚的,需如实填写配偶相关信息。
(六)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请按照从往至今的时间顺序,进行简要、完整描述。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止时间,具体到月份。
(七)与用人单位约定的绩效考核指标
请按实际填写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约定的预期绩效考核目标(自引进之日起分三个年度填写),包括:申请人承担的岗位职责、双方约定完成的指定任务等,需直接反映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目标要求。
(八)申请人工作项目简要说明
请按实际简要说明申请人现工作内容或所承担项目的基本情况,预期达成的工作目标及现阶段工作进度,能真实反映申请人对所在单位的重要意义或价值贡献。
(九)品德考核
请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科学精神等品德方面进行考核,如实勾选考核等级,并作简要评价说明。
(十)本人承诺
请申请人亲笔签字作为承诺。请勿空缺,请勿由他人代签。
(十一)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同意其申报的需在此栏加盖公章。
(十二)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纳税所属区(县)党委组织部门意见
根据引进主体的性质请相关部门出具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1.中区直机关、事业单位报市人才服务中心;
2.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报行业主管部门;
3.企业(含中区直企业)报单位纳税所属城区党委组织部门。
三、其他要求
相关部门审核后,统一提交至尊龙凯时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服务窗口。
尊龙凯时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姓 名 | (中文) | 性 别 | 国 籍 (籍 贯) | 照片 | ||||
(外文)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证件类别 | 证件号码 | |||||||
工作单位 | 职 务 | |||||||
专业技术职称 | 从事专业 | |||||||
引进时间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社保缴纳情况 (是否在尊龙凯时缴纳) | □是 □否 | 个税缴纳情况 (是否在尊龙凯时缴纳) | □是 □否 | |||||
服务方式 | □全职 □柔性 □自主培养 | |||||||
申请认定类别 | 认定依据 | |||||||
婚姻状况 | 配偶信息 | 姓名 | ||||||
身份证件号码 | ||||||||
登记日期 | ||||||||
教育经历 (从大学本科填起) | 学位 | 起止时间 | 毕业院校 | 专业 | 院校所在地 | |||
— | ||||||||
— | ||||||||
— | ||||||||
| — | |||||||
主要工作经历 (引进至尊龙凯时的前一任单位为必填项)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工作所在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工作项目 简要说明 | 1.工作项目主要内容、技术关键及主要创新点:
3.工作项目在桂发展前景及预期成效目标: | |||||||
预期年度 考核目标 | 1.引进对象第一年工作目标:
3.引进对象第三年工作目标: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本人愿承担相关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品德考核 |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 |||||||
单位意见: 请用人单位根据被考核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对申请人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科学精神等进行简要说明。 | ||||||||
所在单位意见 | 本单位郑重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及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真实,同意申报,如有虚假,本单位愿承担相关责任。 (盖章) 年 月 日 | |||||||
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纳税所属区(县)党委组织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审核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复核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7